一、大赛背景
巴蜀文化创意大赛是海峡两岸巴蜀文化艺术季子活动之一,致力于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合作发展,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四届,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兴起和发展,目前已迅速融入到了文创、艺术领域的应用。AI文创设计已被不少高校正式纳入课程。为深化巴蜀文化艺术季品牌效应,为两岸巴蜀文化的创新和传承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推动两岸文创行业产业链科技升级,2023浓园巴蜀文化创意大赛将以双赛道模式,征集AI以及非AI文创文艺作品,实现传统与现代的交相辉映,在与时俱进中创新两岸美育模式,进一步推进两岸同胞以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名称
2023浓园巴蜀文化创意大赛
三、赛事流程
赛事发布:2023年5月18日
赛事征集:2023年5月18日—2023年11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天艺·浓园艺术博览园
台湾浓园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武侯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
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武侯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五、赛道设置
大赛分为AI赛道、传统赛道,征集作品类型为赛道相关平面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创作、动漫设计、装置艺术等。
(一)AI赛道
以成都市花芙蓉花、非遗民间手工艺、民族文化、浓园文博活化及品牌IP为主题的参赛选手与人AI共同完成的作品。
(二)传统赛道
以成都市花芙蓉花、非遗民间手工艺、民族文化、浓园文博活化及品牌IP为主题的参赛选手原创设计作品。
六、作品要求
1. 作品需提交设计效果图或实物展示图,参赛作品图片须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图片版面大小为A3(297mm×420mm)图幅,如有多张图片,需合成长图。
2. 凡以视频参赛的作品其分辨率不低于640*480,MP4格式,时间不得短于5分钟,不得长于10分钟。
七、参赛标准及评分
主题性(15%):主题突出,有丰富的巴蜀文化或浓园文博特色,充分体现产品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创新性(20%):设计创新、传承创新,作品具备前瞻性、新颖性、独创性,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
市场性(25%):符合当前政策理念,考虑使用人群及环境、用户体验等多元化方面;能够提升产品品牌价值;能够批量生产或完成市场转化,获得较高效益,或可获得预计的良好经济效益。
实用性(25%):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设计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美观性(15%):外观造型设计适度,体现产品风格和品牌价值。
八、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面向海峡两岸的文创企业、机构、高校、团体和个人,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参赛,若团队创作的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赛需获得其他创作人的授权。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获奖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奖:凡指导作品获得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组织奖:凡积极参赛单位、院校,颁发荣誉证书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十、作品提交方式
1.参赛者在成都浓园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dnongyuan.com/ 下载并如实填写《参赛报名表》。
2. 参赛者将以下资料按要求附件形式发送至官方参赛邮箱(kevin@cdnongyuan.com),包含以下文件内容:
1) 参赛作品;
2) 报名表和参赛者签字确认的参赛承诺书;
3. 作品文件的命名格式为参赛赛道+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参赛作品、报名表及承诺书应统一整理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大包围RAR或zip软件压缩包提交
4. 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Kevin@cdnongyuan.com
联系电话:18123382357
联系人:大赛组委会陈章
十一、参赛须知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未参加过其他大赛或在其他任何公开场合发表过,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如因参赛者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大赛主办方有权在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
参赛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参赛者在比赛中因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所有投稿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属参赛者(即著作人),凡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同意大赛主承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者提交的所有资料应用于本大赛相关的展示、传播、宣传推广、事件营销和其他相关活动等。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获奖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以获奖作品创作者为著作人,著作人同意将获奖作品的版权转让给本大赛主承办单位所有,主承办单位可以行使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版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无偿对竞赛作品进行再修改、使用、复制、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各种权利,并同意大赛主承办方的转授权上述权利予活动合作与宣传所需之第三方,奖金包含著作权转让费,获奖者不得提出异议,并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未依上述规定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参赛同意书》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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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docx 《参赛同意书》
附件二.docx 《报名表》